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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9-29 07:39:00
我是受害者家属,老人61岁,莱城居住。事故于9月20日发生后,肇事者家属一是没有到家说结这事,做积极处理善后的工作;二是于9月26日(家人还在家烧七日)第一次面对面协商时,肇事者所找的中间人,态度不明确,就是不说赔付问题,就是在混。在协商下去没有实质性意义了。27日上午鉴定结果出来,肇事者中间人给我方办事的打电话说,除银行赔付外的,就出两万。态度极其强硬恶劣(暗指莱芜有人,有大领导……肇事者是宁阳的)。我受害方家人及亲属接受不了。有后台有关系就能干预司法公正,就能大于法大于天。于情于理我受害方接受不了。现在老人还在太平间躺着,如果咱们反过来来说,你方家人如你娘你爹你儿子在太平间里躺着,我们就是你们这个办事、说话态度的话,你们好好感受感受是啥滋味?28日,你们不做出积极处理善后的工作(应该积极和保险公司沟通协商,尽快理赔,这才是当务之急),反而倒打一耙,诬陷我受害方,甚至想引导舆论导向,混淆视听。我作为受害者家属提出严正抗议。质问楼主你是男的吗?那你可不是站着尿尿的。如果你是女的,那你可比马蓉她妈还像她妈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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